各教师、各学生班:
接学校党委办公室通知,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为做好2021-2022-1学期机电学部13期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发展对象的条件:
1、截止2021年10月12日,被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年及一年以上。
2、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需征求专业系主任、辅导员以及两名以上专业任课老师同意(填写附表1)。
3、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真正地体会和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4、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自己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在学习、工作、生产等各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在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密切联系群众,打好群众基础,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按时向党组织思想报告。
6、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有良好的表现,考勤良好;同时能够很好的带动团员积极的向党组织靠拢。累计成绩排名不低于专业排名的50%。
7、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1)在校无挂科行为的学生;
2)获得各类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先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
3)参加各类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校级以上奖励者;
4)因个别特殊情况,对个人表现突出,如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见义勇为、救灾抢险、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疫情防控等典型事例)中做出贡献的。
8、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能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1)没有按时交纳团费的;
2)无故不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等团日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的;
3)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4)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推荐发展对象时间:9月25日-9月30日
三、推荐发展对象的流程:
团支部牵头,召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群众、团员参加座谈会,对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讨论和评议。党支部指派2名正式党员参加会议,其中应包含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1名党员负责主持会议,另一名负责记录,参会的党员不发言。团支部提交相应党支部拟发展对象名单,后期进行党内意见座谈。
注:如在推荐发展对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机电学部党务负责人沈老师(工程实训楼A510办公室,027-87599579)。
附件:附件1 机电学部专业课老师意见表
中共文华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部
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
机电学部专业课老师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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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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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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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系主任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专业课老师(一)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专业课老师(二)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专业课老师(三)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