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征兵工作即将启动。为落实国家兵役政策和上级征兵指示,引导更多优秀大学生携笔从戎,建功军营,献身国防,现将我院2015年我院征兵前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1、征集对象:在校学生(含女生)和2015届毕业生(含女生)。
2、年龄要求
男性在校生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在校生为2015年年满18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
二、工作流程
1、摸底调查
各学部确定一名征兵工作联络人。通过辅导员、学生干部走访调查,了解符合基本条件学生的应征意愿,做好有应征意愿学生的登记工作(登记表见附件《大学生征兵登记名册》)。于4月29日(周四)17:00前完成摸底调查,并将《大学生征兵登记名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66970@qq.com。
2、政策宣讲
学生工作处将在第十周安排征兵负责老师到各学部开展征兵政策宣讲,安排退役复学学生畅谈部队生活的经历和收获,就学生存在的困惑和问题进行交流。
3、下达任务
根据各学部在校学生人数,结合摸底调查情况及2014年入伍学生数,学生工作处将为各学部下达2015年入伍任务数。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辅导员要把工作细化到每一个班级,确保不漏掉任何每一个有应征意愿的学生。做好这些学生的工作,是今年完成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关键。
2、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晚点评、班团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宣传大学生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激情。
3、做好跟踪服务和教育。辅导员要通过谈心、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与有应征意愿的学生建立常态化联系,实时掌握应征大学生动态,确保征集对象不流失。
学生工作处(部)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