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我校决定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是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具体评选办法参见《文华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表彰暂行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相关条款。
二、各学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在评选过程中贯彻爱国主义、国情与形势、艰苦创业和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等教育,提升毕业生思想素质,激发毕业生艰苦奋斗、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热情。
三、自愿报名参加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征兵等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各学部要加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达不到评选条件的可减少推荐数额。各学部推荐名单确定后,必须先张榜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五天,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批准。
五、未缴清学费又没有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经调查核实属于恶意欠费的学生不参加此次评优评奖。请各学部以财务处出具的欠费学生明细表为准,仔细核查。
六、各学部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
七、各学部将推荐名单于5月27日报学生工作处(附电子文档)。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