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作者: 时间:2009年10月29日 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率:466
关于做好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
各学部、学工组、各学生班:
为激励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部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规定进行我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审。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部必须成立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学生工作组组长、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评审工作组,负责本学部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
二、各学部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要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保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及时接受老师及学生咨询、投诉,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三、请各学部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择优推荐1-4名候选人(经管、城建学部推荐4名,信息、机电学部推荐3名,人文学部推荐2名,外语学部推荐1名)。
四、各学部须在11月3日下午17:00前提交评审依据、评审程序,所有申报学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学生基本情况简要介绍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须党总支(副)书记签字)。
五、学院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复评,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选出15名同学报省教育厅审核,在教育部审批后确定最后获奖学生。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联系电话及传真:027-87599723
电子邮箱:
xsjz-wh@163.com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