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安徽省外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现将回(来)皖毕业生接收工作相关意见函告如下,请贵单位予以支持!
一、请各省(市、自治区)将本辖区内的皖籍和来皖就业的毕业生信息数据库(按教育部规定结构)于7月底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厅;各省(市、自治区)如需我厅提供相关生源数据的,我厅也同样予以支持。
二、自2015年1月1日起,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安徽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安徽省毕分办)暂缓接收皖籍外省高校毕业生档案。日后如有调整,另行函告。
三、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并落实编制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往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档案随寄(根据人社部门的要求,档案请务必通过机要转寄。自带或EMS、快递档案一律不再接收,下同)。
四、与非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任何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开往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五、离校未就业、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直接开往其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六、未经我省教育招生部门批准或备案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崔松革 尚承臣 孟晋
联系电话:0551-63608886(数据交换)
0551-62999739(手续办理)
邮政编码:230002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
电子信箱:ahbys@ahedu.gov.cn
网 址:http://www.ahbys.com